黄山学院分析测试中心人员工作规范


时间:2022-05-05   浏览:225

分析测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作为校级公共测试服务平台,承担着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多项职能。为规范日常检测工作,向用户提供科学、准确、公正的数据,及优质高效的检测分析服务,特制订此规范。

一、 日常工作要求

1. 中心人员须严格遵守学校及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2. 仪器操作人员更换工作服和工作鞋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3. 不得将与实验室无关的人员、物品带入实验室。

4. 仪器操作人员在实验过程中,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避免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损坏。

5. 严格控制设备操作所需的温度和湿度要求;对于化学危险品等,要保持室内通风;对于使用高压气体的设备,要注意室内氧气浓度。

6. 定期检查室内温度、湿度、通风和报警等设备是否正常工作。

7. 设备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人员,每周四下午进行全面卫生清扫和仪器设备运行状态例行检查,确保物品摆放规范,环境整洁。

8.  中心人员非上班时间进出实验室(晚上18:00到第二天早上6:00和节假日),要做好进、出时间以及事由登记,同时告知中心主任。

二、 准入制度

旨在明确人员进入中心各实验室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人员进入,形成事故隐患。所有进入实验室人员必须经过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在通过考核确认有能力进入实验室的前提下,才能进入实验室从事相关活动。准入原则如下:

1.实验室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和相应实验室管理经验,定期接受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熟悉实验室相关人员、环境、设备和工作内容等情况,了解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有解决技术问题的能力,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2.实验室技术人员: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熟练掌握相关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按要求参加相关安全知识和技术培训,熟知相关技术规范,熟悉所承担工作的基本情况及风险,了解常规安全用电原则和技术、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3.学生助教:熟悉实验区域内相关安全基本情况,知悉所从事实验的安全风险,接受相关实验室安全知识和制度、个人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了解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4.其他人员:遵守实验室安全相关规章制度,进入实验室须获得批准,参与实验活动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并按要求参加相关培训。

三、 坐班制度

1. 中心职工实行坐班制度,严格遵守学校上、下班时间。

2. 中心职工因事需要请假的,按学校要求,履行请假手续。

3. 测试任务较重、正常工作日无法按时完成测试工作的,可执行弹性坐班制。设备操作人员向设备第一负责人申请,经同意后可选择晚上和周末休息时间进行测试工作。操作人可选择在其他工作时间进行等机时的调休,加班和调休时间须在设备第一负责人处登记、备案,以便核查。

4. 当学校进行检查、或有重大参观接待活动时,设备负责人应确保每台设备至少有一人在岗。

5. 中心统一安排的值班,因故不能正常执行的人员,须委托机组其他人员代替值班,以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行。

四、 一岗多人制

1. 每台设备至少由两人负责,均能够熟练操作、管理和维护设备。其中,第一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根据设备承担的测试工作量确定具体人员数。

2. 新进教师申报设备岗位,由第一负责人制定考核内容和协调培训、考核时间,考核内容包括:理论、操作、维护和实验室安全等四个方面,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3. 设备第一负责人应协调实验室人员进行卫生清扫、安全隐患排除和仪器运行情况检查等工作,如果仪器出现故障,第一负责人应积极联系维修相关事宜。

五、 学习和培训

学习和培训系指中心为培训设备操作或人员技能提升而统一安排的相关活动。

1. 学习和培训人员应事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学习、培训。

2. 学习和培训结束后,相关人员应在一周内,进行学习内容及收获的口头或书面汇报;学习时间超过一月的,应提交书面总结材料并进行会议汇报。

3. 相关学习和培训资料,交中心存档,派出人员需继续自留使用的,可先自行复印使用。

六、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